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市区消防器材购置及维修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市区消防器材购置及维修服务,签订两年框架协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市区消防器材购置及维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核发的灭火器检验报告。3、投标人必须承诺灭火器维修检测后能确保在当地消防部门灭火器检查时检测合格”。
3.1.2其他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向的供应商将项目名称、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公司代表的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js0210@126.com),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9日当天14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26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伟 |
联系人: |
贾硕 |
电话: |
0311-87188587 |
电话: |
0311-6905203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js0210@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http://www.ruihepm.com/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 |
账号: |
/ |
帐号: |
9130040100314589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