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专职消防员事业编制已就绪!

   日期:2024-08-14     浏览:4630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切实解决乡镇消防工作无人问津,消防监管缺位乏力的短板,桂林消防救援支队兴安大队把建立编制内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重点工作和暖心工程,积极争取落实乡镇专职消防人员编制。近日,桂林市兴安
 为切实解决乡镇消防工作“无人问津”,消防监管“缺位”“乏力”的短板,桂林消防救援支队兴安大队把建立编制内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重点工作和“暖心工程”,积极争取落实乡镇专职消防人员编制。近日,桂林市兴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乡镇专职消防队的通知》(兴编发[2021]45号),对全县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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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成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全县10个乡镇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加挂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牌子,明确承担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承担四大职责:一是负责制定责任区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二是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巡查和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建立健全责任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档案资料;四是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协助县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同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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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兴安大队在基层消防机构建设大胆探索、细心调研、小心求证,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解决了乡镇消防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后,兴安县乡镇专职消防队将由乡镇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培训、管理,纳入消防统一的调度指挥体系,这将有效解决长期困扰乡镇的消防安全监管和消防救援力量盲区问题,破解乡镇一级消防监管的体制性矛盾和机制性障碍,确保乡镇消防工作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责问事,切实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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