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方等7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航空救援力量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国民航局,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航空救援力量建设,推动我国航空应急救援体系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应急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注重统筹力量布局、完善保障条件、推进装备研发,不断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一、合理规划航空救援力量布局
科学指导各地不断加强航空救援力量建设,统一部署大中型航空救援直升机,数量由2018年70余架增加至目前100余架,开展航空消防业务省份由19个增至21个。按照《“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到2025年底全国开展航空应急救援的省份数量计划达到25个。目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正着手组建航空救援总队,赴相关省份开展选址调研,科学论证航空救援力量部署,逐步形成辖区先动、互相支援、全域机动的航空救援力量运用格局。
二、注重提升空地一体救援能力
着眼“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要求,紧贴航空应急救援任务实际,建立健全航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渠道,注重完善训练大纲、优化训练内容,修订各类救援任务应急响应和行动预案,积极探索野外化、模拟化训练模式。以各类演训和驻防任务为契机,扎实开展空地一体实战化训练,总结推广“直升机+特勤队员”的空地配合技战法运用。加强消防救援航空力量与政府部门、军队、企业等资源协调共享,强化联勤联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航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三、持续改善航空救援保障条件
会同中央空管委办公室和空军、民航部门,协调建立应急救援航线快速审批机制,实现“随时申请、随时批复”。会同财政部落实中央航空消防租机补助资金,已由2019年3亿元提升到今年9.35亿元;民航局利用民航财政资金持续支持通用航空应急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发航空应急、医疗救护等领域的保险新产品,鼓励公益组织提供资金拓展通用航空应急服务。推动各地增设直升机临时起降场点3500余个,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等场所建设一批应急救援航空器起降场地和保障设施。
四、协调推进航空装备研发采购
按照《“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目标要求,组织开展救援直升机增配选型论证工作,积极推进灭火大飞机购买改装和研制工作。针对云南、四川、西藏等高原地区航空救援任务需求实际,鼓励支持通航公司引进高原型直升机18架。结合航空救援任务需要,注重装备性能提升,扩展配备卫通图传、医疗转运、吊装空运等专业任务装设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科学统筹航空救援力量,加快推进航空救援总队整合组建工作,加强云南、四川等重点地区航空力量部署。加快推进灭火大飞机破题,鼓励支持通航企业引进应急救援急需机型,推动各地与军队、通航企业完善应急联动机制,逐步构建大型固定翼灭火飞机、灭火直升机与无人机高低搭配、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应急救援航空器体系。应急管理部、民航局将结合国际标准不断修订相关运行规章,完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不同场景下的救援实施、航空器装备配备、人员培训及操作流程、作业质量等标准。依托国内现有航空培训资源,不断完善航空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探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航空救援力量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加快推动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