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两汇报一依靠”,确保安置政策执行有力。各级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退出消防员安置政策制定执行情况,汇报待安置群体基本情况,依靠各级党组织统筹协调推进各类政策贯彻执行,省、市、县级协作机制全部成立,及时召开第一次协作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商研判困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协作机制将3个办法与具体工作流程进行科学有效整合,拟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报请省政府研究,积极对接为退出消防员争取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医保缴费年限计算等保障待遇。
二、坚持“两问清一解答”,确保退出人员安心舒心。各级安置机构针对待安置群体,安排专人问清退出消防员当前状况,问清困难诉求,解答政策疑惑。积极联系社区或企业单位,根据摸排退出消防员意愿,协调提供合适的临时性岗位或转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帮助他们解决待安置期间经济来源,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逐一联系首批转岗安置人员,了解转岗意向单位和岗位,建立工作台账,按其意向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提供优质岗位供其选择,进一步提高安置岗位精准性和退出消防员满意度、获得感。
三、坚持“两帮助一反馈”,确保安置措施精准高效。对各级队务、组教、财务、后装、指挥中心和宣传等业务部门,帮助他们了解各自在安置工作中扮演的角色,帮助他们理清安置工作的重难点以及时间节点,定期收集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对接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提前做好地方政府经济补助新增预算及发放工作,及时补缴部队期间和改制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职业年金,确保退出消防员顺利办理相关保险转移接续。组织各市级安置机构开展集中审档,规范档案审核程序,顺利移交首次安置档案124份,调度指导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提前开展2024年12月份退出消防员档案整理,开展量化评分和档案审查工作,为后期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打好坚实基础。
四、坚持“两学习一督促”,确保队伍管理安全稳定。充分发挥退出消防员离队前所在单位主观能动性,组织学习安置工作相关政策,学习队伍管理和涉安置舆情警示案例,督促各级队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两问一解答”制度。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政策咨询热线,组织召开安置政策宣讲会、座谈会、答疑会,做好疑问诉求收集,逐一答疑解惑。建立总队、支队、大队、站四级联络员制度,组建家属沟通联络群,做好“一人一策”工作,每周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了解其生活现状,通报最新工作进展,讲清安置形势政策,取得最大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