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灭火出动,是指消防人员从接到出动指令至奔赴交通事故火灾现场的过程,是扑救交通事故火灾的首个环节。
1.调集力量
接警后,调度指挥中心要根据交通事故火灾扑救需要、火灾等级、战斗编成和灭火预案,实施力量调集,调派辖区初战类功能单元。要加强第一出动,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火灾一次性调动所需的灭火力量,集中优势兵力于火场。
力量编成部署:具体力量编成包括灭火冷却、破拆搜救、机动供水、举高作业,药剂保障五种功能单元。
2.通信联络
出动过程中,应保持出动车辆与通信指挥中心、作战车辆之间、第一出动力量与增援力量之间的通信联络,进一步明确交通事故火灾所在地址、水源、结构和周围环境、人员被困等情况,传递指挥员命令、灭火救援预案和相关信息。
赶赴现场途中,辖区指挥员通过获得的信息,判断和预测火情,提前向各参战车辆部署战斗任务和停靠水源的位置、供水方式,根据预测和判断情况,及时请求指挥中心调集增援力量。
(一)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主要是指消防人员在火灾现场为预防和避免人员伤亡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1.在烟热环境中行动时,应佩戴特种防护装备,如现场有浓烟,应首先实施有效的机械排烟;在战斗行动过程中,消防人员应做好身体保防工作。
2.两个消防站以上参战的安全防护由属地或上级指挥员组织实施。多单位参战的安全防护由上一级单位组织实施。
3.参战的各侦察、灭火、救人等小组根据情况调整安全防护措施和等级。
4.穿着各防护装具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不可随意穿着,任意佩戴。
战斗展开是指挥员根据火场情况,下达战斗命令,各功能单元按照各号员任务分工,迅速展开战斗行动。
(一)火情侦察
交通事故的火情侦察,是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掌握火场情况,为总体灭火方案提供决策支持,必须贯穿灭火救援全过程。
1.人员组成
(1)侦察小组由指挥员、火场文书、安全员组成,安全员应对可能发生漏油、爆炸、火灾、触电、倾翻等潜在的灾害隐患进行预判,在发现隐患后及时报告消除隐患;救援全程做好安全监护工作,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火场情况复杂时,应组成若干个侦察小组,划分区段实施侦察,重点区域的侦察小组由救援经验丰富的消防人员担任。
2.方法和内容
现场观察。侦察有无被困人员、人员有无生命危险;主战车辆停车位置、水源及周围水源和道路情况。
(二)火场警戒
交通事故的火场警戒,是维持火场秩序,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保障灭火战斗行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1.警戒实施
在治安、交通管理部门到场前由消防人员组织实施,治安、交通管理部门到场后,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实施。
2.警戒范围
根据火情以及周边环境,确定警戒范围。白天500米,晚上1000米,恶劣天气视情扩大距离。在事故车辆周边设立内围与外围警戒线,在车辆周围设立工作区,工具暂存区及碎片堆(用于放置车辆零部件)。5米区,该区域是开展救援行动的区域(一般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半径5米的范围内)。只有救援人员和医疗人员可进入这一区域,此区域要保持洁净;10米区,此区域是协助救援人员工作的范围及装备的准备区域,如可在此区域操作液压工具动力装置、开展应急照明及水枪掩护;10米区以外设置碎片堆,该区域不应距离车辆过远,防止增加救援人员负担,这一区域的外缘应进行警戒,要设立进出通道以控制车辆和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火场救人
交通事故中的火场救人,要根据现场情况而定,应采用多渠道、多途径、多手段的疏散救生。
1.救生方法
(1)利用顶撑工具、多功能担架、折叠担架、急救医疗包等救人。
(2)实施破拆等手段,打开救人通道实施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