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及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条件符合《消防队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安康市户籍。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二)年龄18-28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 31日)。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标准体重KG=身高CM减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具有田径类等体育特长、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曾受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正在服刑、处罚、管教、处分执行期间;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偷窃、虐待、自杀、违反伦理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原公安消防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四、待遇保障
根据《安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相对应的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绩效、等级工资、年限工资、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2200元每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转正后每月工资标准不低于4500元每月(不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五、招录工作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发布公告为准,采用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公告发布渠道:
发布招聘渠道: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lrencai.com)、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hlrc-0310)发布招聘公告,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同步转发。
2.公告内容:包括招录岗位及人数、招录范围及条件、招录程序及时间等。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线上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至2023年11月2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请在工作日内提交报名资料)。
3.线上报名邮箱:hanlinhrak@163.com,请按要求及时上传资料。
(三)资格审查
1.简历筛选:由招聘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要求: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3年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对应位置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红底),并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上传);
3.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4.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能、心理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考核项目:1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各项小计100分,满分成绩为100分(其中1000米跑占50%、仰卧起坐占25%,俯卧撑占25%)。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体能总成绩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其中,1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的直接淘汰。体能测试以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2.心理健康测试:
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使用消防队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标准进行,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由系统自动测查评判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
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考,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通知人员及考场布置,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五)政治考核
1.对考核通过拟招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政治审核表。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携带身份证去中国银行开具征信证明,征信黑名单,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1.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报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汇总上报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同意后可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
3.若出现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复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情况将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各消防大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表现优秀者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订立劳动合同与岗位分配
1.由安康市消防支队统一管理分配至报考意向的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合同期限内,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进行调整;
2.当招聘人数超过该单位计划人数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分配,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等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作弊、串通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咨询电话:
0915-3368612(赵科长)
0915-8185989
0915-8185969
18691518993(陈经理)
(六)特别提醒: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或网站转载转发该招聘信息时,请原文转发,若出现断章取义或歪曲事实的恶意删减拼接等行为,我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