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部分基层单位的国家队消防员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后,按照审批上报可提前退出消防救援队伍,部分人较为关心此种方式退出是否发放相关补助。
新的政策,再次明确了,辞职、辞退以及被开除的消防员不适用退出安置办法,其中包含了个人情况辞职的退出等特殊情形。
消防员管理规定及新工资政策套改时明确:辞职或被辞退的消防员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不列入政府安置范围,不发放消防员退出安置补助费。
据了解:消防员辞职,应向所在单位政治机关申请,政治机关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关于消防员辞退,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队超十五天、不服从命令安排违纪、违法等情形,可予以辞退。
2018年参与集体移交转制的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于2023年12月退出的消防员,以及改制后新招录且退出的消防员安置工作,符合新出台的安置办法。
前面提到的国家消防员安置的4种方式中明确的,连续工作满20年,不满足退休的消防员选择逐月领取退出金;连续工作满12年、不符合退休条件的选择转岗安置;连续工作不满12年及连续工作满12年且不符合退休选择一次性安置等政策里明确的连续是指从新入职时间起算,连续工作满12年,不能中断,参加2018年移交转制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参加集体转改的消防员入伍时间视同入职时间,其中也包含了2017年9月入伍的义务兵退役后以“直通车”方式录用的消防员。
按照此前发布的,13部委联合印发的国家消防员优待政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凭退出证明或相关证明,可享受对现有的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此前已有多个单位在职业保障方作了征求意见:
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其伤残等级和伤残性质由省级消防救援机构认定。被评定为1级至4级退出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供养计划由省级消防救援机构下达。对需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经省级消防救援机构批准后可安排集中供养。供养所需经费由其工作所在市、区人民政府统筹保障。
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护理费,由其原工作所在区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发放,所需经费由其原工作所在市、区人民政府统筹保障。
目前,关于供养的具体政策尚未明确,或在后续的消防员残疾评定政策或其他的退出安置配套政策中明确。
一次性安置方式: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和地方政府部门自主发放经济补助
转岗安置:发放转岗安置补助
分阶段安置:逐月领取退出金
上述资金的安排,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安置金,按规定用于一次性安置补助、转岗安置补助和逐月退出金,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目前,安置政策框架已敲定,而在后续的安置配套政策制定,还需娘家应急管理部门与相关地方职能部门统筹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