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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24年国家队消防员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一地发布!

2024-05-20 09:51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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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的;
(五)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的(温州籍或取得浙江省温州市居住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注:以上招录条件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整理,最终招录条件以2024年发布的招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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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并通过公务员考试后提任基层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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