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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转岗安置公务员岗位,实行!

2025-04-01 09:02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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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市委组织部,指导做好择优招录退出消防员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关于退出消防员安置到机关公务员岗位,哨位旅途已梳理,根据国家消防员安置政策显示:

工作不满12年的退出消防员,可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满12年不满20年的退出消防员,可选择自主就业,也可选择转岗(企事业单位或考录基层公务员)安置工作;满20年的退出消防员,可以选择转岗安置工作,也可选择每个月领取退出金直至退休;在消防队伍内能工作至退休的,也可按照退休安置方式退出。

根据消防员转岗安置量化评分标准,及赋分参考《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度给予个人记功、嘉奖的相关规定。评分制可根据工作需要、原单位工作年限、工作贡献、专长特长等确定岗位等级,或安排管理岗位、专技岗。退出消防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择优招录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需要说明的是此种途径不同于常规的公考,将会有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的情况。

目前,关于消防员安置基层公务员岗位,首次在地方政府发布的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通知中明确,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阳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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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高岭、杜秀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协调、统筹组织实施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制度政策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服务管理等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中的问题;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办、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相关工作;做好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协调全市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参与制定退出消防员安置配套政策;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配合属地安置机构做好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好退出消防员安置金发放、优抚优待工作;指导做好退休消防员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好退出消防员信访权益维护保障工作;拟制退出消防员安置计划并按照程序申报;做好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档案审核移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做好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委组织部。指导做好择优招录退出消防员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市委编办。指导做好转岗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出消防员涉及机构编制工作,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市教育局。指导局直属单位做好退出消防员转岗接收工作,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市公安局。指导做好退出消防员安置户籍迁移办理工作,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做好困难退出消防员帮扶工作,保障困难退出消防员基本生活,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和财力可能,做好市级经费保障工作,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市管企业及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做好退出消防员转岗接收工作;配合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按照规定与接收的转岗退出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做好转岗到事业单位的退出消防员工作岗位、职级等级确定、工资福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以及招聘退出消防员工作;按照规定做好退出消防员人事档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等转移接续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接收退出消防员职业技能工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退出消防员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大力支持就业创业;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市医保局。指导做好退出消防员医保关系移交接续工作,按照规定落实退出消防员医疗保障待遇;做好市直安置岗位归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协作配合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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