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放军、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以上人员的招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