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男性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文身(无论大小)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九)有其他慢性疾病、传染病、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