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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聘
  • 年薪11万元招聘消防战斗员、消防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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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5 09:07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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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最新招聘
  • 职位: 最新招聘
  • 部门:
  • 地区:江苏苏州市
  • 学历:高中
  • 经验:不限
  • 更多(点击查看)

  • 人数:30人
  • 性质:全职
  • 性别:不限
  • 婚姻:不限
  • 年龄:18-30岁
  • 江苏-苏州市
  • 职位简介

  •           为满足苏州高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补充基层消防站执勤力量,根据工作实际,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战斗员岗位25人
    通信岗位5人
    02、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4年11月底
    03、工作地点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至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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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和管理制度核发,年收入约11万(包括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和年度绩效考核奖等),工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执勤任务等予以调整。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包含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级差档差、绩效工资、执勤补助、高危补贴等综合薪资。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二)每年1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安排食宿、被装和日常生活用品发放,标准参照执勤消防站消防员落实。
    (四)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享有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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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二)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文化程度。
    (五)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可以放宽年龄至30周岁。
    (六)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心电图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因消防工作特殊性,不能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双眼单裸视力不低于5.0)或家族遗传疾病。
    (七)消防车驾驶员应具备B2及以上驾照,能够熟练驾驶大型车辆,无交通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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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原工作年限等同折算。
    2、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3、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具备民用无人机AOPA、UTC资格证或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的。
    5、体校(长跑、短跑、游泳、篮球等专业)、艺校(播音、主持、摄影、美术绘画等专业)毕业生或持有国家级、省级相关专业证书的。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获得招录的。
    2、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3、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队伍管理制度的。
    5、因工作失职、行为失范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
    6、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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