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个人征信良好,志愿加入常德消防救援队伍。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注: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三)18-28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职高、技校)。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学历层次高的人员、退役军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录岗位:
(一)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二)原服役时间、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时间、全国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习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录后工作时间),结合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授予相应等级并确定工资档次。
(三)加入工会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包含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结婚生育福利等)。
(四)统一提供工作期间的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五)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班长骨干和代职干部,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六)符合退休条件的,可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应退休。
(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酬待遇5600元/月以上、消防车驾驶员薪酬待遇6700元/月以上、专职管理干部薪酬待遇8800元/月以上,其他岗位薪酬待遇依照相关标准发放,包含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助及年终奖励工资,含单位提供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等。节假日补助,按照工会政策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每年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5000元/年职业年金。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工作职务等晋升递增。
(八)具有运动特长,且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及其他岗位持有高等级资格证书的,增加其相应岗位补助。
(九)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制作“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凭此证可享子女入学、优先购票、车/门票减免、绿色通道等优待政策。
03工作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轮班驻勤制度,保障每人每月休假时间8天,工作地点为常德市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因重要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休假或补休的按相关要求发放未休假补贴。
(一)设置通信员、接警调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文书、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指导员)等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近3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服役(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担任班长以上职务,将纳入专职管理干部重点培养对象;
(四)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可累计相应年限。
(一)政治考核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不符合要求的;
(二)发生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五)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六)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