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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消防指挥员!年薪10万起、月休8天、享受绩效奖、加班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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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 08:41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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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最新招聘
  • 职位: 最新招聘
  • 部门:
  • 地区:福建泉州市
  • 学历:高中
  • 经验:不限
  • 更多(点击查看)

  • 人数:29人
  • 性质:全职
  • 性别:不限
  • 婚姻:不限
  • 年龄:18-35岁
  • 福建-泉州市
  • 职位简介

  • 经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共29名。政府专职站级指挥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主要负责支队下属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的管理指挥工作,执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3个月适应性培训和3个月实战化训练)和6个月的跟岗实习,完成培训任务且通过考核的任命为副站长或副指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各类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青年。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下同)。
    2.部队或消防工作经历。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且2年部队或消防工作经历。
    (二)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3.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军队服役期未满退出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子女;
    2.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有重大立功(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以上)表现的;
    3.警校毕业的;
    4.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
    5.具有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
    6.体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等专业类别毕业的;
    7.身高175CM以上,取得国家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形象佳、气质好。

    三、薪酬待遇
         按照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年薪不低于10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伙食和服装,每年享受工会权益、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推荐入党,可享受免费疗养。表彰奖励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范围;在景区门票优惠、看病免排队、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优待政策。持有国际ACSM、ACE、NSCA、NASM四大认证机构教练资质证书、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CSCC(中国体能训练师)资质证书、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的,可享受500-1000元的专项人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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