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招聘消防技术服务队员4名(其中1名兼职火调员,1名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员)。
(二)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C2以上驾驶证资格,针对岗位需求有专业技术优势的可适当放宽;
5、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吃苦耐劳,能承担经常性出差任务。
(三)岗位条件。应聘人员根据各自岗位分工,应符合下列岗位条件:
1、应聘人员应至少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化工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中的一种;
2、具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以及电气、化工等技术工作经历的,招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3、具备刑事侦查、土木工程、建模、大数据分析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招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能熟悉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应用,有一定的宣传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具备发掘新闻热点敏感性和工作热情,能独立撰写各类新闻宣传稿件,有电视台、报社、新媒体运营等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评、职务及岗位津补贴和奖励工资等组成,根据相关工作经历,技术服务队员月税前工资收入约为7000元至9600元(含“五险一金”、伙食费和服装费等);兼任火灾事故调查员的,可按出勤次数给予适当补贴。以上岗位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统一按正常工资80%发放。
(二)合同约定期限内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递增。
(三)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入职满一年购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四)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五)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工作餐,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六)上班、作息时间参照《常德市消防支队机关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