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最新招聘
  • 5000元+,带薪年假,招聘消防执勤车驾驶员、战斗员,7.4截止
    VIP
    4000-5000元/月
    收藏
    2024-06-21 08:433979
    分享
  • 行业:最新招聘
  • 职位: 最新招聘
  • 部门:
  • 地区:湖南湘潭市
  • 学历:高中
  • 经验:不限
  • 更多(点击查看)

  • 人数:38人
  • 性质:全职
  • 性别:男士
  • 婚姻:不限
  • 年龄:18-35岁
  • 湖南-湘潭市
  • 职位简介

  •  为缓解消防救援力量缺乏与日益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执勤车驾驶员、战斗员等政府专职消防员38名(均为男性)。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招岗位及数量
    1、消防执勤车驾驶员13名:年龄18—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持B2、A1、A2照驾证(已过实习期。C、B1、A3证勿扰),驾龄至少2年,身体素质过硬,有特种车或消防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2、战斗员25名:年龄18—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体态匀称,身体素质过硬,热爱消防事业并愿为之长期奋斗。
    二、征招条件
    1、湖南省户籍或湖南省常住人口;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3、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4、体育运动以及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者、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聘用;
    5、采用24小时执勤备战形式,须住队。
    三、不得征招的范围
    1、曾有吸毒史;
    2、有违法犯罪前科或涉嫌刑责尚未查清;
    3、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6、形体异常、有纹身的;
    7、曾经历过大型手术的;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湘潭市全市范围内(含湘乡、韶山地区)的各基层队站,负责消防执勤车辆驾驶、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内容。
    五、职业前景及福利待遇等
    (一)符合任职要求,且任期表现良好者,我支队将推荐报名参加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招录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消防干部”(带编制),并可参加由我支队组织的针对性培训。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制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凭此证可享部分如优先购票、车/门票减免、绿色通道等优待政策。
    (三)工资、福利待遇:
    执勤车驾驶员月收入5000元以上,战斗员月收入4000元以上(此收入为当月考评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到手实际工资,不含五险一金、伙食费、制服费等);
    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法定节假日、因执勤战备月休假未满,发放未休假补助;
    任职年限每满一年发放100元/月,以此类推;
    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享受工会福利(生日、法定节假日等)。
    被评为年度优秀者有机会可享受湖南消防救援总队、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异地疗养。
    (三)休假:每月休假8天(非休假时间住队备勤;当月因执勤战备未休满者依据劳动法发放双倍、三倍/天的未休假补助);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5天;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10天。
    (四)食宿标准:按标准享受伙食保障,并按季节气候发放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其他:任期内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体格检查。

  • 举报
关闭
同类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