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县消防工作的需要,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火灾形势,充实消防救援队伍,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全社会招录政府专职队员6名,岗位为战斗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无口吃、纹身、狐臭及其他传染性疾病。3、年龄18至28周岁,管理骨干、消防车驾驶员等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4、高中或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等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1、时间: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休息8天。
2、地点:新县蔡庄政法小区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由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录用后待遇按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等,并办理五险一金。基本工资按工作年限定期增长。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每人每月5500-7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一个月。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