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此次招聘由机动支队统一组织,共招聘政府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员(合同制)96名(均为男性),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分派到机动支队各大队承担驻勤任务。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符合驾驶员、通信员报考条件的,可直接参与驾驶员、通信员的专业科目选拔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此次报考人员中,已列入参加驾驶员、通信员选拔对象的,不影响在落选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聘用为战斗员。
二、不予招聘的人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三、工资待遇保障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不低于6500元(未扣除“五险一金”等个人应缴纳费用),驾驶员月工资收入高于此标准;
(二)首次聘用期为1年,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
(三)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四)聘用人员的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学习时间,视同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
(五)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六)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七)机动支队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日常执勤时实行“三班两运转”模式;
(八)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