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 年龄学历身体素质:性别男性,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在20至3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家族遗传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各类肿瘤指标正常,无纹身;身高体重标准: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 特殊条件: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平均每分钟打字50个以上,熟练掌握Word、Excel和PPT等软件的操作。
4. 优先条件:(1)退伍军人、有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2)有计算机专业特长或持有无人机操作证的;(3)中共党员;(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5)常住湖州主城区并熟悉当地方言和市区交通路况的;(6)对工作有责任心、有耐心,具有良好的服从意识和沟通能力。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1、工作性质:工作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制。
2、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均待遇保障约12.5万元(含“五险一金”等),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递增,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等管理岗位增设相应岗位津贴;
(2)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天数不超过8天,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自身岗位实际和个人情况确定周休、月休、季休);
(3)退伍士兵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审核后计入工龄;
(4)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5)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推荐入党、学驾驶,优先选拔担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等岗位;
(6)持有或取得相应岗位职业等级证书,且与实际从事岗位对应,享受人才岗位补贴;
(7)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符合退出条件的,依照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