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面试以自我介绍及提问交流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自身情况、求职动机、职业规划以及表达沟通能力等情况。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二)体能测试。战斗员和驾驶员体能测试共4项,采用积分制,具体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个/3分钟)、100米跑(秒)、1000米跑(分/秒)、原地跳高(厘米);参考人员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体能测试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标准见附件4。
(三)专业测试。应聘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对象参加专业测试,主要开展驾驶技能实操考核,考核项目及标准依据现场条件另行制定。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合格”的通过后进入下一步考核环节。
(五)笔试。消防文员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知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战斗员和驾驶员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按照招录计划1:1.3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消防文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单位招录计划1:2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21版)执行。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并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索取发票,试用期内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的,凭体检发票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销。
(七)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消防救援部门按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
心理测试、体能和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流程、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