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心理素质好,身体BMI指数在正常值内。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招录),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取得田径类(短、中长跑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及B2证以上的驾驶员根据实际情况放宽至高中。
5、仅限徐州市户籍适龄人员(体育特长生、指挥员及专业技能人才等除外)。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直系家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4)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199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A1、A2、B1及B2驾驶证且驾龄在两年以上,具有过硬的驾驶技术。
3、体育特长生岗位
年龄为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须取得田径类(短、中长跑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4、通信员岗位
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199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需要网络维护、无线通信、计算机操作、话务及接警等相关工作经验。
5、指挥员岗位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需具备5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业经验并担任2年以上班长(副班长)职务;指挥员岗位面试增加队伍管理和灭火救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