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现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计划招录316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284名(战斗员岗位217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67名),消防文员岗位32名(详见附件1)。
(一)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消防文员
通过考核培训合格录用后,协助开展日常办公、财务、后勤、消防宣传等工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持有A1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2年以上的,经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四)消防文员,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六)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以及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1.全程参加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2.符合招录条件第六条之规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考核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1.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消防文员设立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结合新招录人员试用期综合表现和履职情况,出具书面是否录用的报告,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培训期(试用期)。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消防文员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在培训期(试用期)和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