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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范

加压送风量的计算

2024-10-30 09:12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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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梯间或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楼梯间:L=L1+L2
前室:L=L1+L3
式中 L—加压送风系统所需的总送风量(m³/s) ;
L1—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m³/s) ;
L2—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m³/s) ;
L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m³/s)。
 
在计算系统送风量时,对于楼梯间、常开风口,按照疏散层的门开启时,其门洞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和其他门漏风总量之和计算。对于前室、常闭风口,按照其门洞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以及未开启常闭送风阀漏风总量之和计算。一般情况下,经计算后楼梯间窗缝或合用前室电梯门缝的漏风量,对总送风量的影响很小,在工程允许范围内可以忽略不计。如遇漏风量很大的情况,则计算时可加上此部分漏风量。

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应按下式计算:
L1=AkvN1
Ak—一层内开启门的截面面积(m²) ;
v——门洞断面风速(m/s);

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均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均不应小于 0.7m/s
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只有一个开启门的独立前室不送风时,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 1.0m/s
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消防电梯前室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1.0m/s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楼梯间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系统时,通向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风速不应小于 0.6 (Al/ Ag+1)(m/s);
Al 为楼梯间疏散门的总面积();Ag 为前室疏散门的总面积()。

N1—设计疏散门开启的楼层数量;
楼梯间:
采用常开风口,当地上楼梯间为 24m 以下时,设计 2 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 N1=2
当地上楼梯间为 24m 及以上时,设计 3 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 N1 =3
当为地下楼梯间时,设计 1 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 N1=1
前室:
采用常闭风口,计算风量时取 N1=3

二、加压送风量的选取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 1.2 倍
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 30m³/h计算。避难走道前室的送风量应按直接开向前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积乘以 1.0m/s 门洞断面风速计算。

三、风压的有关规定及计算方法

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满足走廊至前室至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 25Pa〜30Pa
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 40Pa〜5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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