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5年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长沙市城乡灾害事故防控需要,为全面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我市共计招聘战斗员300名,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基层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备战等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特长(取得国家级二级运动员证及以上)和取得无人机操作员证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得招聘的范围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1.执勤岗位战斗员月收入待遇约为7000元以上(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发放各类奖励经费,培训期间统一发放培训津贴; 2.曾经在部队服役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按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 4.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消防站管理和技术岗位,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200元-2000元不等); 5.正式聘用人员在职期间,遇有国家消防员招聘时,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政策,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放宽招聘年龄(具体要求以当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简章为准); 6.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7.正式聘用人员实行“三班两运转”执勤模式,即上班两周休息一周,也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灵活休假模式; 8.入职满6年的已婚队员,且夫妻双方在长沙地区无房的,可申请居住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公寓保障用房; 9.入职期间,家庭特别困难的优秀专职队员,可参照行政编消防员标准申报爱心优抚基金; 10.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长沙凭证件可享受公交、地铁免费乘坐和景区游览门票优惠政策(其他省份出台了相应政策的也可享受); 11.加入工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享受会员福利待遇; 12.聘用人员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长人社发〔2020〕32号文件)执行,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三、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