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人。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执勤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男性,年龄为18-30周岁。
(二)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男性,年龄为21-35周岁,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男性,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6、报考执勤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30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无人机驾驶员驾照、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证、游泳救生员证、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潜水)证、冲锋舟挺驾驶资格证、搜救犬训导员资格证的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7、报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1-35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从事过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具有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二)岗位数量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2个,数量15名。其中,灭火救援岗13名、执勤车辆驾驶岗2名。详见《招聘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2、曾受到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处分或被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一)相关待遇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享受年收入约6万元至11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入职工作满一年后,单位负责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工会福利;
3、入职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职务(技术岗位)津贴;
具体工资待遇,在招聘考核时进行政策宣讲和疑问解答。
(二)职业前景
1、设置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以及消防车驾驶员、装备维护员、文书等专业技术岗位,建立了职业发展“双通道”,享受有关待遇;
2、表现优秀的可吸收入党、参加技能培训和岗位晋升等;
3、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用后确定首次定级授衔时,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满1年以上)计入工作时间。
(三)关爱优抚
1、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服)装等;
3、入职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免费体检;
4、工作表现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推荐到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予以表彰。
四、工作地点、时间
(一)工作地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消防救援站(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北京东路219号)。
(二)工作时间:实行工作“上五休二”的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休息时间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
五、招聘程序
应聘考核包括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含毒检、心理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发布招聘考核计划。详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综合各项考核结果,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聘用,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未能通过培训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或者自愿退出等)的,不予转正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