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情况和前期招录情况,结合各岗位实际空缺员额,现招录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和4名消防文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8名;
(三)消防文员岗位4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四)报考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5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日之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须持有A1、A2或B2 有效驾驶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驾龄,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8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1日之间;报考消防文员岗位,应为北京市户籍或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3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日之间;(五)报考灭火救援员岗位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其中:根据第四条中放宽年龄条件报名的,应满足规定的学历条件;报考消防文员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九)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各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离职不满2个月以及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开除的不能报考。
具体岗位人数、岗位说明、资格条件、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详见附件《招录计划和岗位说明一览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