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信息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招录名额及岗位
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76人(其中战斗员55人、驾驶员13人、通讯员5人、装备技师2人、搜救犬训导员1人)。
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按照本人第一自愿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工作地点。
二、招录范围及条件
基本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性别限定为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6年12月1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关注公众号:消防员前沿观察,了解更多。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5)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国家二级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得前五名、市级以上竞赛获得前三名和具有特殊技能人员优先录取。
(6)身高标准168cm以上。
(7)身体和心理健康。
(8)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纹身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