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消防招聘公告
为满足潮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31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面向社会招聘33名政府专职队员充实到潮州市内6个消防救援站(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庵埠消防救援站、兴工南路特勤站、黄冈消防救援站、凤泉湖专职消防站、古城消防救援站)。具体公告如下:
灭火救援战斗员31人
岗位要求: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8周岁至28周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退役士兵应聘可放宽至30周岁。
灭火救援战斗员1名
灭火救援战斗员7名
灭火救援战斗员9名
潮州市兴工南路特勤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6名
饶平县黄冈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6名
凤泉湖专职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2名
消防车驾驶员2人
岗位要求: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8周岁至33周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退役士兵应聘可放宽至35周岁,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
消防车驾驶员1名
消防车驾驶员1名
均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24小时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战斗员、驾驶员需身高160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战斗员的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五、人员招录时.
身体有重大疾病或者伤残人员及其他不宜录入情况;对因隐瞒上述情况,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④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⑤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队员工资待遇由各辖区大队负责,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灭火战斗消防员年薪5.4万元-6万元(含社保),驾驶员年薪5.5万元-7.2万元(含社保),逐年增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伙食、住宿及被装标准,参照执勤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标准落实,由单位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具体按所属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安排。
每年享受一次职业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