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名(20名战斗员、5名执勤消防车驾驶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招聘条件
01年龄
战斗员岗位
18至28周岁(1996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
驾驶员岗位
20至35周岁(1989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要求取得B2以上驾驶证,驾龄满2年并具备一定的驾驶基础。
02学历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技校)。
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
2.政治考核有不良记录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辞退的;
5.服役期未满退出现役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
7.不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调剂的。
招聘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有提供虚假证件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战斗员岗位正式工资收入约4200元/月(含保险),驾驶员岗位正式工资收入约6200元/月(含保险),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
2、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2个月集训、1个月岗位试用),签订试用协议,发放生活补贴18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试用期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发放正式工资。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不得签订劳动合同,不发放试用期补贴;
3、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
4、入职6个月后可加入工会组织,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5、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疗养等优抚优待。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B2及以上驾驶培训和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
6、优先推荐参加国家队消防员招录,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推荐参加面向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大学生消防员录用干部考试;
7、执行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专职队员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并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