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1、灭火救援员岗位(5人):在基层消防站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执勤备战、灭火战斗、业务训练和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
2、执勤车驾驶员岗位(3人):在基层消防站主要从事驾驶消防车辆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执勤备战、灭火战斗、业务训练和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
招聘条件:
(一)对象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招男性,学历为高中(含中专、职高等)以上,退伍士兵优先录取。
(二)年龄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2至27周岁之间,文员岗位35周岁以下。驾驶员岗位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
(三)政治、身体条件
政治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卖淫嫖娼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征信问题。
身体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体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体格条件》
(四)优先条件
1.退伍军人;
2.有从事消防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
3.有化工方面工作经历;
4.有专项技能特长(体育、计算机、摄影、写作、篮球等)。
薪酬待遇:
1.灭火救援员,年收入约10万元(含五险一金);
2.执勤车驾驶员,年收入约12万元(含五险一金);
3.应急通信员(文书),年收入约10万元(含五险一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各岗位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均为2070元。退伍军人兵龄计入工龄(工龄工资按每年100元/月计算)。
4.政府专职消防员调休:实行做二休一制度,每月累计休息原则上不超过10天,试用期间无假期。外勤文员享受周末双休,节假日(除值班外)休息。
5.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在队期间的食宿,及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个人每月伙食费由单位补助。
7.优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设立奖励、技术培训等待遇,可优先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