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聘公告
为满足珠海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战斗员27名、驾驶员6名、火场文书2名、船长(二副)1名、二管轮(值班机工)1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招聘4人:
战斗员岗位2名,船长(二副)岗位1名,二管轮(值班机工)岗位1名;
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4人:
战斗员岗位14名;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9人:
战斗员岗位11名,火场文书岗位2名,驾驶员岗位6名。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
5、身体和心理健康,战斗员、驾驶员、火场文书、二管轮(值班机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规定的身体条件,船长(二副)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高新大队战斗员文化程度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正常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可放宽到高中);
2、驾驶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有A1或A2或B2机动车驾驶证;
3、火场文书: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学位证书,应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主流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船长(二副):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沿海丁类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或沿海丙类二等及以上二副适任证;
5、二管轮(值班机工):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沿海丙类二级及以上二管轮或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具体岗位条件以附件1岗位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或者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4、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8、在我市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在职人员或离职不满1年的;
9、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直接录取情形:
完成所有项目考核成绩合格,且具有下列专业技能之一的:
1、报考船长(二副)岗位持有沿海丁类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的;
2、报考二管轮(值班机工)岗位持有沿海丙类二级及以上二管轮适任证书的;
3、报考驾驶员岗位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一岗位符合直接录取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按总成绩排名高低顺序录用。
03
职责任务
从事一线消防救援工作,担负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备战,参与基层消防救援站其他工作事宜,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可参考附件1。
04
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高危补助等组成,具体薪资按各区工资标准及不同岗位设定,实际以聘用单位规定为准;
(二)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每月安排轮休8天,入职后满一年,每年享受15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健康体检;
(五)表彰奖励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