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招聘岗位
(二)驾驶员(23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通信员(5名):从事网络维护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四)接警调度员(6名):从事接警调度工作;
(五)卫生员(1名):实施防病和伤病员救治工作,开展全体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员自救互救知识学习和训练。
Part.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注: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5.男性,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条件、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详见附件1;
6.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体育特长生(如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等)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8.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2年以上人员,除驾驶员或卫生员岗位,均可在限制年龄基础上放宽2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及其他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的情形)、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非正常离职的;
9.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精神疾病史、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Part.3工资福利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工资等组成,月工资收入3800-60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年底根据年度考评档次发放十三薪;
(二)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集中培训期发放生活补贴2300元/月,岗前实训按照正常工资的80%标准发放,考核通过且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按正常工资发放;
(三)从事技术或管理相关职务每月发放300-1500元职务津贴,专职指挥员每年还享受年终绩效奖;
(四)具有运动特长,且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的额外增加800元/月以上补贴。
(五)每年7-9月享受高温补助,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六)根据火情等级发放现场救援补贴;
(七)获评优秀表彰的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或增资;
(八)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九)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入职满1年以上享受住房公积金;
(十)入职满1年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可享受相关优待政策;
Part.4职业前景
(一)设置通信员、装备技师、副班长、班长、文书、驾驶员、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指导员)等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近3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服役(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担任班长以上职务,将纳入专职管理干部重点培养对象;
(四)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可累计相应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