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名。
三、薪酬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补充连城县消防救援力量,经连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工作地点:连城县莲峰、朋口消防救援站。
(三)工作时间: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休假制度休假,休假期间享受在岗各种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3.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部队服役、消防救援经历、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可放宽至30周岁;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适应准军事化管理,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8.有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具有山岳、水域、高空、绳索救援特长和体育、水电、汽车维修等相应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特殊岗位补助。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或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一)工资待遇:正式上岗后每月工资人民币4000至60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其中公积金需工作满一年后缴纳,试用期每月工资人民币2500元)。加班补贴另计,按规定享受第13个月奖励工资、工会福利等待遇。工资收入随工龄增长、级别、职务晋升而逐年增加,根据个人职业资格、业务能力、工作履历综合评价后确定。
(二)等级职务: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评定晋升制度(一至六级,按年限晋升)。
(三)其他待遇:
1.纳入消防救援队伍荣誉表彰体系,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上级表彰奖励,按规定发放奖励金和一次性奖励增资。入职满3年享受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优待保障政策;
2.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
3.工龄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