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绍兴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车辆维修员、消防车驾驶员、战斗员。
(二)招聘人数
(三)工作时间
(二)工作地点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1.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2.绍兴地区户籍的本地队员(含已婚)或配偶在单位驻地的其他队员每工作4天休息2天,不再安排休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3.非绍兴地区户籍的队员实行年休假制度。每年享受休假59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外加每周在单位驻地休息1天。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2.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驶相应车辆一年以上;③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
2.战斗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
3.车辆维修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有五年以上车辆维修经验,熟悉消防车上装、底盘、水泵等车辆结构,会排故检修,精通车辆电路;③年龄在28-40周岁之间。
三、相关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每年参加全面体检;
3.每年组织带薪疗养;
4.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推荐入党;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以及车辆装备维修、烹饪、医疗等人才培训;
6.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逐级晋升副班长、班长、副队长、队长。
(二)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二)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薪不少于10万;
战斗员岗位:年薪不少于9万;
车辆维修员岗位:年薪不少于12万;
副队长、队长:年薪不少于17万。
因工龄差异、日常表现实际等,薪资标准或有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