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ORK SUMMARY REPORT ——
为满足深圳市龙华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9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100人、驾驶员50人、消防专干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
1、消防战斗员100名;
2、消防驾驶员50名;
3、消防专干40名。
岗位工作要求及职责详见(附件1《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5)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且须持有A1或A2或B2驾驶证照;
(6)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8)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2、消防战斗员招聘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2)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具有部队经历的人员凭退伍证可适当放宽年龄;
(3)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3、消防驾驶员招聘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驾驶工作;
(2)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男性,具有部队经历的人员凭退伍证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4)无纹身,无违法驾驶记录和犯罪记录。
4、消防专干招聘条件为: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需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具备3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提供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证明);
(4)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OFFICE等各种办公软件;
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具体工作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工作任务
(一)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岗位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
(二)消防专干岗位辅助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协助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量化工资、高危补助等组成,具体薪资按龙华区工资标准及不同岗位设定。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工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具体假期标准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
(三)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五)高中毕业以上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队工作时间经认定,可在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计入工作时间,条件等同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注册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复核、体能测试、面试、笔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征信查询、政治复审、报到集训等程序实施。各环节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一)注册报名及网上初审(4月16日至5月5日)
应聘人员在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上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简历、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5日17时。
(二)考核评定及现场复核(5月8日至4月15日)
1、应聘人员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复核及考核测试(消防专干考核评定及面试时间另行短信通知)。
(1)战斗员、驾驶员岗位:考核评定分为体能考核、技术考核(驾驶员)、面试及心理测试,体能考核项目为1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队列适应性;技术考核(驾驶员)项目为倒车入库、移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前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列适应性考核评分标准》);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必须在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2)消防专干岗位:考核项目含笔试(涉及《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面试、业务实操及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实操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心理测试一票否决。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2、现场复核
(1)消防战斗员、驾驶员岗位:需带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报考驾驶员需要)等个人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料复核清单》(附件4);
(2)消防专干岗位: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体格检查及政治复审(5月25日至5月30日)
1、体格检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聘岗位缺编人数的1.5倍,标准参照《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按照专职队员标准实行,消防专干按照文职类标准实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政治审查:主要了解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包括应聘人员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公民遵纪守法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11.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的。
12.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13.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14.有遗尿症、梦游症的。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的。
15.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四)入队集中培训(6月3日至7月27日)
通过人员需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资料按时前往指定集训地点报到,逾时视为放弃。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严格按照营区管理规定执行,不服从管理者不予录用。入队集训完毕后,结合考核情况发布录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