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为满足清远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和《关于加强清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府办函[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招聘7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
(一)政府专职队员岗位
1、消防战斗员70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1)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东城、洲心、凤城消防救援站;
(2)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长隆大道、百加消防救援站;
(3)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石角、龙凤消防救援站;
(4)英德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英城消防救援站以及东华、浛洸、英红等执勤点;
(5)阳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阳城消防救援站;
(6)连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连州消防救援站;
(7)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吉田消防救援站;
(8)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消防救援站;
(9)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
2、消防救援车辆驾驶员3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1)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东城、洲心、凤城消防救援站;
(2)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长隆大道、百加消防救援站;
(二)消防文员岗位
1、业务辅助文员3名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消防事务中心文员2名
清远市高新区消防事务中心
三、招收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部队复退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卫勤、车辆维修、体育教学、多媒体制作等工作经验,无人机操作、特种工程车辆驾驶、船舶驾驶等专业技术资格或体育运动、文艺等特长者优先录用。
(六)消防战斗员:仅限男性,年龄为18至30周岁,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七)消防车辆驾驶员:仅限男性,年龄为23至40周岁,持有准驾B2以上有效驾驶证,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具有A1、A2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八)业务辅助文员:性别不限,具备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政治敏感性和保密意识强,熟悉公文材料写作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和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能力。
(九)消防事务中心文员:性别不限,具备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政治敏感性和保密意识强,熟悉公文材料写作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和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能力,拥有C1驾驶证,熟练驾驶小型汽车优先。
(十)周岁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队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岗位分类设定,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人员保障水平整体在9万/年/人左右,具体工资标准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消防文员工资待遇根据单位、岗位进行设定,具体标准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
(二)休息休假。政府专职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周休息2天,其他部分岗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作息。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育儿假和带薪年休假。
(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标准实行,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原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服役或工作年限可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定级时视情计入工作时间。
(五)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清远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手机填报、考核现场复核原件的方式进行,原件审核后退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填报前请准备以下证件或资料以便手机扫描填报: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
(3)个人征信记录;
(4)毕业证;
(5)大专以上学历,请提供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
(6)退役士兵,请提供退役证;
(7)如报考消防车驾驶员,请提供B2以上驾驶证。
3、健康要求。人员参加招录前,应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的身体状况,考核现场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视情参考。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测试、面试、笔试、心理测试。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计划于2024年5月上旬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2、考试项目。消防战斗员、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驾驶技术考核(消防车辆驾驶员);消防文员岗位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心理测试实行一票否决。笔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对政治、消防职业的认识以及基本的文化水平情况(业务辅助文员岗位笔试题目相应增加岗位业务知识相关考题),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的人员自行到公立医院进行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报告统一交至应聘单位。政府专职队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业务辅助文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用人单位依托当年或次年年度体检开展复检,经发现体检弄虚作假人员一律予以辞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政治审查
主要了解应聘者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
经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一)入职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入职期间组织2个月的集中入职培训和1个月的岗前适应训练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辞退。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违约行为。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补缴培训伙食费、服装费,今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需退回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违规违纪。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队伍管理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制度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查考核等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解决。